辽宁沈阳:打造三级责任体系扎实拓展专项整治
本报讯 今年以来,辽宁沈阳财政局积极组织拓展全市政府采购范围“四类”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,聚焦采购人设置差别歧视条约、代理机构乱收费、提供商提供不真实材料及围标串标等突出问题,启动对50家社会代理机构的专项监督检查。
据悉,沈阳财政局此次拓展的专项整治工作遵循国家分级分类监管原则,打造“市级统筹、区县联动、机构自查”三级责任体系,对标国家专项整治工作引导需要,通过“公布名单、拓展自查、书面审察、现场检查、延伸核查、处置处罚、总结报告”7个阶段,扎实推进专项整治工作有序拓展。同时,以数字化监管作为要紧抓手,通过云数据剖析、行为预警等数字化方法,聚焦政府采购重点环节,预先筛查围标串标等疑点线索,准时发现潜在风险,从被动应付转向主动防控,以科技信息方法破解政府采购监管难点,推进专项整治工作获得实效。
沈阳财政局以《沈阳政府采购范围协同监管工作机制(试行)》为抓手,推进跨部门协同治理,加大与市公安局、市场监管局等部门高效协同贯通,提高衔接效能,促进形成“相互支撑、衔接顺畅、信息共享、配合高效”的政府采购协同监管格局,增强专项整治工作效果。
据了解,沈阳财政局将来将持续维持高压监管态势,确保专项整治工作精确高效,坚持“当下改”与“长久立”相结合,破解影响市场公平的深层次矛盾,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,帮助优化营商环境。
(王俊熙)